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節日
這一天
人們既體會掃墓祭祖的肅穆之情
也懷揣踏青游玩的歡樂之心
而清明節也恰逢森林防火的關鍵期!
祭掃、踏青防火于未“燃”小測驗
試試你能打幾分?

H5策劃/制作 王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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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明將至
違反規定上山掃墓引起火災
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
清明將至,氣候干燥、常伴大風,再加之疫情原因,多地出臺文明掃墓相關規定,禁止上山焚燒紙錢等。老百姓講究祖先崇拜與感恩盡孝,清明節緬懷先人、祭祀逝者的傳統悠久穩固,但也要知道,因點香燒紙引發山火也需承擔法律責任。
一
刑事責任
失火罪
行為人在祭祀時,無意點燃了旁邊的草木釀成火災,則可能總構成失火罪。根據刑法第115條第二款的規定,犯失火罪的,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節較輕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放火罪
如果行為人在火災發生后,沒有采取積極的滅火行為,也不報警處理,而是任由火災繼續蔓延,那么將構成不作為形式的放火罪。根據我國刑法第115條第一款的規定:犯放火罪的,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二
行政責任
根據《消防法》第63條、64條規定: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、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、使用明火的,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5日以下拘留;過失引起火災,尚不構成犯罪的,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。
三
民事侵權責任
除刑事責任、行政責任外,行為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。根據《侵權責任法》第6條規定,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法院會依據消防機關出具的火災責任認定書確定事故的責任人,同時再根據損毀的財產鑒定評估報告確定毀壞財產的價值,從而判決責任人依法予以賠償。
安全提示
近年來
因上墳燒紙導致發生火災事件屢屢發生
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失
也給生態環境良性發展造成潛在威脅
我們在此呼吁:
請大家文明祭祀
切勿因一時疏忽
讓眾多年輕的消防戰士拿生命去救火


責任編輯: 吉政